公司高管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3-04-01 17:22:5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法学1803王婧 201821024331一、研究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内部人员的法律定性越来越复杂,劳动法中的劳资双方的关系不明确,雇佣者的职能被分解,行使用人单位的部分指令权的公司高管身份不确定,其在劳动法和《公司法》中的双重身份使其在劳动法中的适用困难。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公司高管同时受劳动法和《公司法》的双重调整,但涉及公司高管的规定并非完全一致,从而导致公司高管在法律适用上的诸多障碍。

[1]高管由于直接支配公司的重大的事务和资源,高管和公司、公司股东之间经常会存在利益冲突,如利益冲突不能妥善解决,高管心态必然失衡,出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高管可能辉采取一些侵夺公司财富和股东财富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会通过高管利用职权和特殊地位为自己谋取天价薪酬,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谋求二倍工资差额,签订天价解约赔偿金,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侵犯商业秘密,拒不履行工作交接等方式进行,以劳动争议的形式表现出来。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本课题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一)理论问题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弱者的利益而制定的,发挥保护弱者这一机制作用的前提是要将劳动者这一抽象概念描述清楚,让真正需要劳动法倾斜保护的弱势劳动者得到保护。

如果作为劳动法中倾斜保护对象的劳动者界定模糊,比如界定的范围过宽或者过窄,就会导致劳动法的资源被滥用或者是保护的不足,力量比较弱的普通劳动者容易处于劳动法保护的边缘化,而本来不需要劳动法倾斜保护的高管等稀缺劳动者则会变得更加强势,最终使得劳动法实现实质公平的目标难以实现。

比如《劳动合同法》施行10年之际已站在了制度发展的十字路口,未来的走向及推进方式需要在学理上对规制的本质、目标和路径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发小红书推广免费获取该资料资格。点击链接进入获取推广文案即可: Ai一键组稿 | 降AI率 | 降重复率 | 论文一键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