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信托是与银行、保险和证券并列的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近几年我国信托业也有迅速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信托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但是我国目前对信托业务征税基本上是套用现有针对一般经济业务的税收政策规定,缺乏明显的政策意图和系统的政策体系,各业务环节之间存在着重复征税的问题,制约了信托业的发展。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信托业务的特点,研究、制定与信托法相衔接的我国信托税制,公平税收负担,促进信托业的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在介绍信托业一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对信托课税产生的经济效应。结合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借鉴英国、日本、印度的信托税制,对我国信托税制设计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和信托税收制度安排,以及构建信托税制的配套措施等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试图构建与我国信托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托税制框架。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本国信托税制和外国信托税制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本国信托税制的不足之处
写作提纲:本国信托税制现状--外国信托税制比较--本国信托税制的不足之处--信托税制的改善和借鉴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被视为与受托资产相分离的自然人实体,信托所得税的计算不因受托人个人纳税地位和受托人的变更而改变,同时受益人从信托所获取的收益可以不纳税。
日本则采用信托导管理论,认为信托只是作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单纯的财产输送管道,而对受益人从信托中得到的收益课征所得税。
中国信托税制研究课题组在《关于建立中国信托税制的研究报告》中比较了英国、日本、印度的信托税制,并得出对我国的启示。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我国信托税制简介
2.外国信托税制简介
3.本国信托税制的缺点
5. 参考文献
1. 尹音频著:《资本市场税制优化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年6 月版
2. 王国清著:《税收经济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 年4月版
3.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04)》,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年 3月版
